释义 |
法律分析:工地工伤误工费赔偿包括: 1、医疗费用:按照医院对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需费用的计算凭证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所需费用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根据残疾等级和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自残疾确定之日起赔偿20年,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七十五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