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讨杀人案刑事诉讼中的追诉期限问题 |
释义 | 杀人案的刑事诉讼有时间期限,根据刑法规定,不同刑罚的追诉时效分别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可以中断或延长,如逃避侦查或审判、被害人提出控告等。最长追诉时效为20年,但在20年后认为仍有必要追诉的情况下,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继续追诉。了解这些法律知识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杀人案刑事诉讼有时间期限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追诉期限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关于追诉时效,还需要关注的便是追诉时效的中断与延长的问题。 所谓追诉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限归于无效,法律规定的事由一旦消失,时效重新开始计算的制度。 所谓追诉时效延长,是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致使追诉时效暂时停止执行。 导致追诉时效延长的法定事由有两种: 一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一般在确定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的时候,往往要结合涉嫌罪名的法定最高刑才行。 而原则上最长的追诉时效是20年,不过即使是在20年之后,认为仍有追诉必要的话,也是可以报经最高检批准继续追诉。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杀人案刑事诉讼有时间期限吗,追诉期限的计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结语 通过以上内容的介绍,我们对于杀人案的刑事诉讼是否有时间期限以及追诉期限的计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时,应该多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以便能够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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