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强制执行冻结的钱要多久才能拿到 1、强制执行冻结的钱最晚六个月可以拿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有哪些 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 涉及到强制执行,首先是对方在进行欠款之后长期不进行还款,并且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是造成借款方的实际损失,如果需要拿回这笔钱,那么双方可以进行法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按照双方协议内容来进行偿还款项。
该内容由 章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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