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社保欠缴劳动仲裁
释义
    劳动仲裁是不可以请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因为权责并不统一,用人单位欠缴社保的,劳动者不能通过仲裁或诉讼直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保,但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方式,劳动监察大队审查确定后,应当责令用人单位补交社保,拒不补交的,予以罚款。因此对于交纳社保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方式进行补缴的请求。
    一、欠缴养老保险的行政诉讼
    补交养老保险可以直接到社保中心办理,如果社保中心拒绝办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催缴、调查等职能,对于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或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不属于民事审判范围。
    二、请了病假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1、劳动者需首先确认用人单位是未给某个劳动者缴纳保险,还是未给所有员工缴纳保险,如劳动者本人不能确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情况,则需携带劳动合同到社保稽查中心查询该单位是否有保险登记证。
    2、劳动者确定用人单位未有社会保险登记证,劳动者可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如果用人单位有社会保险登记证,但未给某个劳动者缴纳保险,劳动者可到社保稽查中心投诉。
    4、劳动者到稽查中心投诉携带的材料:本人携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即可)、身份证、劳动合同(如没有劳动合同则需仲裁裁决确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5、劳动者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携带的材料:本人携带投诉文书、身份证、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六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投资运营以及监督检查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本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等,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0: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