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设赌场罪是指行为人开设赌场,或者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行为。对于犯此罪的行为人,应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我国《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是指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果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或者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则要根据开设赌场罪,从重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或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或者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都属于在网上开设赌场,构成开设赌场罪。 三、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相关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