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赔偿和补偿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公安机关赔偿和补偿的区别: 1、主观过错不同。补偿不考虑主观过错,而赔偿是强调过错、违法责任的; 2、单向或双向不同。补偿是单向的,给与受害方的;而赔偿是双向的,谁是过错、违法方就要给与受害方补偿; 3、法律性质不同。补偿是对受害方的补偿,而赔偿侧重是对过错方的惩罚; 4、发生的基础不同。赔偿由过错方的违法行为引起,以违法为前提;补偿由合法行为引起,不以违法为前提。 公安机关刑事赔偿范围有: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违法对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作出查封、扣押、冻结、追缴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殴打等暴力行为,以及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由该人民警察所属的公安机关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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