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罪谅解书是不是很重要 |
释义 | 诈骗罪谅解书对减轻刑事责任很重要。谅解书由受害人给犯罪嫌疑人家属出具,律师办理。若受害人未受伤,不需要谅解书。受害人需表达理解并要求免除被告人刑责。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数额较大处罚有期徒刑,数额巨大处罚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根据《刑诉法》第288条,真诚悔罪并赔偿损失、道歉的案件可以和解。五年内曾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该程序。 法律分析 1、诈骗罪的谅解书很重要,有利于减轻刑事责任。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减轻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有的可以取保候审。因此,谅解书由受害人向犯罪嫌疑人家属出具,一般由承办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办理。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聘请律师的,可以参考本谅解书格式。谅解书前提是对受害人造成伤害的,应当说明赔偿已经达成协议,实际赔偿已经结束。如果受害人没有受伤,就不需要表达。但谅解书的重点应明确表达受害人已经理解的理解,受害人要求免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拓展延伸 诈骗罪谅解书的法律效力及适用范围 诈骗罪谅解书是一种在刑事案件中常见的法律文书,其主要目的是通过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协商和谅解,减轻或消除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然而,诈骗罪谅解书的法律效力及适用范围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在一些司法体系中,诈骗罪谅解书可以作为一种证据,用于减轻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处罚。然而,在其他司法体系中,诈骗罪谅解书可能只能作为参考,法院仍然保留最终判决的权力。因此,当事人在考虑签署诈骗罪谅解书时,应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当地法律对于谅解书的具体规定和效力,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结语 诈骗罪谅解书是减轻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重要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赔偿损失、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和解。然而,诈骗罪谅解书的法律效力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在签署谅解书前,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当地法律对谅解书的具体规定和效力,以做出明智的决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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