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用人单位违法与员工 解除劳动合同 的,需要以 经济补偿金 的两倍赔偿劳动者。 具体情形是: 一、用人单位在从事接触 职业病 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时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在 女职工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