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非法占用和破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总达到5亩以上;非法占用和破坏其他林地10亩以上;非法占用第一、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数量标准的50%以上;非法占用和破坏第一、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达到相应规定数量标准的50%以上,两项总数达到规定数量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