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订立遗嘱要注意的问题: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不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遗嘱人应当对遗嘱约定的财产有处分权;属于自书遗嘱的,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