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一、起诉书地址是户籍地还是居住地 应该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住所地一般是指户籍所在地,但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办理立案需要提供起诉状,起诉状中必须包含被告的联系方式。 二、安徽省结婚在北京可以起诉离婚么? 安徽结婚但被告在北京已经居住满一年的就可以在北京起诉离婚。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