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转让使用权属于其他业务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转让固定资产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计提的累计折旧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