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没有私分集体财产罪,私分集体财产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实践中,只要查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分给个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侦查。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