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自离怎么拿回工资
释义
    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对于自离的劳动者也应发放工资,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一、电子厂离职有工资吗
    有工资。不过劳动者擅自离职,没有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如果依法提出离职,单位不予办理离职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和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兼职不给工资的去哪投诉
    兼职不给工资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用人单位拒绝给兼职人员发放工资的,兼职人员可以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说明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工资的事实,劳动行政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查证属实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向兼职人员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收到劳动行政部门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还是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且强制用人单位给付劳动报酬。
    三、工地受伤起诉没有合同咋办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查证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对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 5: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