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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行为可以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释义
    法律分析:对于下列行为可以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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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