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特殊管辖规定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一)申请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和第16条的规定,申请复议还须符合下列程序条件: (1).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2).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与管辖有哪些规定? 一、《行政复议法》第12条至15条对行政复议管辖作了集中规定。 二、根据该规定,行政复议管辖按以下规则确立: 1、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3、对特殊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1)对派出机关、机构行为不服的管辖; (2)授权关系中的管辖; (3)对共同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4)对被撤销行政机关行为不服的管辖。有些情况下,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为前置程序,此时行政相对人就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必须要先通过行政复议这一救济途径之后,那么才允许其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而无论是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其实都有时效的要求,这点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行政复议请求的内容有哪些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最新内容有哪些啊? 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是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机关。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是本机关的行政复议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机构)。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领导、支持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并依照有关规定充实、配备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海关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下面我会为你提供海关行政复议法的相关内容,望采纳。 1.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海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广州海关所属各隶属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广州海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广州海关或广州海关各办事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广东分署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向海关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口头申请,也可以书面申请行政复议。 书面申请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内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且由其签字确认。 行政复议机关的管辖有什么规定? 复议机构在复议机关的领导下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⑴、审查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⑵、向争议双方、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 ⑶、组织审理复议案件 ⑷、拟定复议决定 ⑸、处理或者转送《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对有关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申请 ⑹、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⑺、受复议机关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出庭应诉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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