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夫妻一方去世, 共同财产 中属于死者一方所有的财产转化为遗产。分配遗产之前先将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从共同财产中析出,剩余的属于去世一方的遗产。 去世一方生前有 遗嘱 按照合法有效的遗嘱分配其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 法定继承 分配其名下遗产。 继承人 之间就遗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相互配合办理 继承 分割手续;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分割无法达成协议,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进行遗产分割。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 扶养 关系的继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