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不算结案。对认定书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而且交通事故出具了相应的认定书后还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对赔偿问题有争议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5、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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