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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予立案的法律情形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不予立案的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诉讼时效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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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3: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