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结构有什么 |
释义 |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结构是确立了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式以及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格局;它集中体现为控诉、辩护、裁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间的法律关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一、刑事诉讼回避由谁决定 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的回避应当由人民法院的院长、检察院的检察长以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进行决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二、保释金可以退还吗 保释金是可以退还的。保证金的处理是决定存款财产最终归属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司法机关将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同表现,分别作出退还全部保证金,或者是没收全部保证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三、如何报警解决强奸未遂 强奸未遂,被害人不出面但有证据,符合条件的可以立案侦查。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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