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8岁以上可中止抚养费给付:1.支付方因违法被监禁丧失经济能力;2.支付方长期患病或失去劳动能力,无力支付,但另一方有能力抚养子女。十八岁以上以下情况可以中止抚养费给付:1、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但另一方有抚养能力,可以直接抚养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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