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只有部分的药品在买卖的时候是需要登记身份证的,那些都是里面有可以制毒的成分的药品,大部分的药品还是不需要登记身份证的。药它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OTC)。处方药是必须经过医生的诊疗,判断,开具处方才能够购买和使用的药品。而非处方药则不需用,我们可以自行购买。非处方药,它的标志就是带有OTC,非处方药又可分为带红色OTC的药,和带绿色OTC的药。绿色OTC的药是最安全的。 处方药是指必须要由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开出处方,才能到医院药房或者药店购买的药物。一般处方药绝大多数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因此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使用。与处方药对应的是非处方药,非处方药可以在药店随意购买,一般非处方药毒副作用比较少。 在处方药的管理当中,特别是抗生素的管理。要求各零售企业,对于抗生素的使用,必须要有处方,身份证和手机号的登记才能进行销售。这一点其实大家在到医院的时候也能感觉得到。现在医院,你到医院去看病,一般医生就不会给你乱输液。只要感冒发烧,动不动就是抗生素,打消炎针。其实我们大家知道,感冒它属于病毒引起的居多,一般使用抗生素,消炎药是没有用的。不但没有用,而且还会损伤我们机体的免疫机制,对人体的肝脏肾脏都是有一定的影响的。 法律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 定点零售药店提供药品服务时应核对参保人有效身份凭证,做到人证相符”中提到的“有效身份凭证解读为“居民身份证,认为参保人到定点零售药店买药需要携带身份证。2月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负责人表示,上述解读不准确,易对社会造成困扰。 该负责人表示,《办法》第二十一条提到的有效身份凭证指能够证明参保人参保身份的证件和凭证,包括医保卡、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