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释义 |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是:1、若合同未被撤销的,继续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2、若合同被撤销的,该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即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双方应当返还原物。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如果因一方过错造成对方损害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合同被撤销的自始无效,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一般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什么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因存在法定事由允许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撤销全部合同或部分条款的合同。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怎样处理,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怎么处理 可撤销和可变更合同的处理方式是: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合同。 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其他法定情形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条件包括:1、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可以变更或撤销合同;2、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3、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4、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显失公平。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该内容由 任大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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