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遗产时应先给配偶一半,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分配时,继承人应均分,但有特殊困难或扶养义务的可多分,有能力但不尽义务的可不分或少分。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共同财产,除非有其他约定,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给配偶所有,其余部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当平均分配遗产份额。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特别照顾。对于尽了被继承人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但未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53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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