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判决后多久上失信名单? |
释义 | 人民法院判决后立即上失信名单,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将被纳入,但符合删除条件的可以被移除;失信名单的建立是为了惩罚不履行司法判决的不法分子,提升法律执行力。 法律分析 一、人民法院判决后多久上失信名单? 人民法院判决后,立即就会上失信名单。只要被执行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法院就会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不是看法院执行多久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如下: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失信名单的建立是为了对社会上不履行司法判决的不法分子的处罚,公民因违法相关规定而被定性为失信人士后,在出行和一些相关行政业务的办理上都会受到很多限制,在一定程序上也提升了不履行司法判决的成本,提升了法律的执行力,这在目前是非常有必要执行的一项规定。 结语 人民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立即将被纳入失信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只要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义务,就会受到信用惩戒。失信名单的建立旨在惩罚不履行司法判决的不法分子,对其出行和相关行政业务办理都会有限制。这一规定提升了法律执行力,对于维护社会秩序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伪造、冒用、盗用他人的电子签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依照本法负责电子认证服务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电子签名人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未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未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或者有其他过错,给电子签名依赖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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