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案后东西又找到了,如何撤销报案?我误以为,护照和现金3000元在家中被盗,到公安局报案了。? |
释义 | 报案后东西又找到了,如何撤销报案?我误以为,护照和现金3000元在家中被盗,到公安局报案了。?报案后东西又找到了,如何撤销报案?我误以为,护照和现金3000元在家中被盗,到公安局报案了。携带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去报案的派出所说明情况,填写一张销案申请表,就可以撤销报案。误以为护照和现金3000元在家中被盗,是可以到公安局报案的。报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将发现的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而一旦报案的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的话是不可以取消的,如果是自诉案件的话,肯定得知道犯罪嫌疑人,你去举报或者控告(向公安或检察院)他们会告知让受害人去法院起诉。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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