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九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 (一)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三)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 (四)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