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宣判死刑后,我能否获得释放机会?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我国,死刑执行前一般需要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而最高人民法院在审查死刑案件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影响等因素,对死刑判决进行审查,如果确有错误判决或确有新的情况证明被判刑人无罪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停止执行死刑。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如犯罪人认罪悔罪、赔偿被害人、有重要立功表现等,也可以在刑期执行过程中,根据表现给予减刑、假释等机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刑事判决、裁定是生效后,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原判处法律效力暂停。《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执行庭关于审理死刑案件执行中几个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死刑案件执行中,应当从法律上审查死刑判决的合法性和适用情况、犯罪事实、证据、判决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全面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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