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闻证据和传来证据区别 |
释义 | 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的区别:定义不同。传来证据,是指来源于他人转述或传抄等间接途径的第二手事实材料。传闻证据,是指证人在本案法庭审理之外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传闻证据是以直接感知或直接体验待证事实的人的陈述为基本内容,由其他人或者采用非直接表达的方式加以叙述的供述证据。 传来证据的作用包括哪些 1、传来证据在办案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 (2)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是否真实的手段; (3)在无法获得原始证据时,可用以证明案件的次要事实和情节; (4)可以强化原始证据的证明作用。 在中国刑事诉讼中通常不排斥传来证据,只是要求注意其可靠性与证明力。一般来说,证据材料被转手传递,失真可能性就增大,转手次数越多,失真的可能性越大。因为转述者可能会有意无意地将事实扭曲。所以,在通常情况下,原始证据要比传来证据更可靠些,证明力更强些。但是,在一定情况下,传来证据可以替代原始证据。如对于那些易于消失或难以搬动的物证来讲,只有通过照相、复制模型等方法形成的物证的复制品在法庭上出示,才能使原有的物证发挥证明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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