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1、侦查 先由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反贪局等)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审查起诉 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经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准备起诉书,起诉到一审法院。3、一审法院对公诉机关起诉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然后做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4、被告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检察机关也可以抗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做出维持、改判或发回重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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