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没有办理房产证。离婚能分析到一方名下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时没有办理下来房产证的房产:1.没有房产证的,法庭一般会让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不作处理;2.可以在离婚后再次提起分割财产之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房产怎样变更名字,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到一方名下 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后,应当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1、对于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生效的《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证》,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2、对于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我想问下离婚后的房产怎么过户到一方名下 离婚后房子归一方的过户手续: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并且要准备好过户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之后再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领取新的房产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离婚怎么能找到名下有没有钱和房子 法律分析: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在协议离婚中,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1.双方身份证以及复印件2.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的离婚协议书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5.房屋所有权证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没有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在诉讼离婚中,单方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就可以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1.身份证以及复印件2.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3.房屋所有权证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如果,房屋产权上设定有抵押的,还需要涤除抵押权或者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一般来说,也就是需要结清银行的抵押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另一方能分到房产吗 是否可以分到房子要看这个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则离婚时不能分割。已取得产权证的房产,一般按照房产证颁发的时间来确定房产是否系夫妻共同财产。若争议房产是结婚登记以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该房屋在何时购买以及房款如何缴纳。 但在分割房屋时,应考虑相关因素(如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出资比例等)。如果在婚姻登记之前取得房屋产权证,应该认定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1)一方婚前购买,房款缴清的,一般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2)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法院一般不予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方有权处分夫妻共有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子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房产,无论房屋产权证上的权利人是一方亦或两方,该房产均应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与他人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的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应为无效。但实践中,为保护善意第三方的利益,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予以区别对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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