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法自来水管道界定范围 |
释义 | 法律分析:由业主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水泵等设备,属于共用设备;房屋内由业主自用的通向总管道的供水、排水等设备由业主私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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