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双方都未履行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合同生效后双方都未实际履行合同,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一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合同想要有效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关合同的效力如下: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 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狭义的合同的效力,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依法产生了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广义的合同的效力,则是泛指合同所产生的所有私法效果。 合同无效具体包括的情形如下: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意思表示不真实; 3、内容违反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法律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6、合同当事人互相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 (1)行为人要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进行折价补偿; (3)当事人有过错的还要按照过错程度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一、合同签订应满足什么条件 订立合同的有效条件是: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合同内容确定,是指合同内容在合同成立时必须确定,或者必须处于在将来履行时可以确定的状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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