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交人员的家属是指 |
释义 | 外交人员的家属指配偶及子女 随着国家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关于外交官的家属政策又进一步放宽,除夫人外,未成年的子女也可以随任。 特别是到2006年以后,甚至老人都可以随任了,有的外交官把全家都接到国外去,夫人照顾大使,老人又照顾孩子。 孙玉玺大使说,在他退休的前一年,也就是2011年,国家又新出台了政策,孩子跟随外交官出国,如果当地的教育是免学费的,外交官的孩子也可以享受这个待遇;如果当地教育的费用很高,那国家就给予补贴。 一、外交人员的家属指配偶及子女。 家属指户主本人以外的家庭成员。亦指职工、官兵等本人以外的家庭成员。 二、外交官家属有豁免权 在我国,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外交代表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配子女,都同样享有一定的外交豁免权。外交豁免权分为绝对豁免权: 1、刑事裁判之豁免,可不受驻在国刑事追诉,无出庭作证之义务。 2、行政与民事豁免,不受强制执行及处分、驻在国税务之缴纳义务;功能性豁免权,指特定国际组织或非邦交国之外交代表机构,与设置地或驻在国签署协定,其组织人员得享有部分的豁免权利。 三、外交部驻外工作人员能带家属 为鼓励外交人员在国外安心、勤勉工作,国家鼓励外交人员配偶随迁,而且给予一定的津贴补助;如果具备条件还允许未成年子女随迁。财政部、人事部、外交部关于深化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工资和生活待遇制度改革的通知有明确的规定:为了有利于对内、对外开展工作,鼓励馆员配偶随任,积极承担驻外使领馆安排的工作,将随任配偶补贴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300美元提高到350美元。 提高随任配偶补贴后,随任配偶已经享受的工作午餐补贴每人每月22美元纳入到随任配偶补贴中,不再发放。不随任配偶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美元不变。允许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对具备馆员子女随任条件的驻外使领馆,经国内批准后,允许馆员未成年子女(不满18岁)随任。馆员未成年子女随任,采取“随任自定,责任自负,费用自理”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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