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公民在国外接受什么管辖和外交保护 |
释义 | 一国国民权利受到侵害是由于所在国的国家不法行为所致,也就是说,该侵害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责任。这种不法行为是指一国国家机关或其他代表国家行事的实体或人员所实施的违反该国国际义务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四条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第十五条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第十六条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第十七条本法公布前,已经取得中国国籍的或已经丧失中国国籍的,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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