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外交保护是指一国针对其国民(包括公民或法人)因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而受到的侵害,依照所在国法律用尽了一切当地的行政和司法救济仍不能获得补救时,以国家的名义为其采取外交行动或其他合法手段以解决争端的行为。通俗而言,外交保护泛指一国根据其对一切在国内或国外的本国人享有属人优越权,通过外交途径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公民或法人)的合法权益所进行的保护。中国公民在国外时接受中国的管辖和外交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