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房屋的使用权属于夫妻共有的,可以由离婚双方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弱势一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处理房屋使用权对于一方个人享有的房屋使用权,离婚后仍归个人继续享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