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抚养权的审结标准: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人民法院适用特殊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一百八十条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