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两名卖淫女在酒吧聚众淫乱,是否构成聚众淫乱罪?
释义
    聚众淫乱罪的犯罪构成要素包括公共秩序的侵犯、聚众行为、淫乱行为、一般主体以及直接故意。同时嫖娼二名卖淫女不构成聚众淫乱罪,因为只有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3次以上的,才会被立案侦查。
    法律分析
    同时嫖娼二名卖淫女,不构成聚众淫乱罪。因为只有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3次以上的,公安机关才会以聚众淫乱罪进行立案侦查。
    聚众淫乱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1、犯罪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具有两大特征:
    (1)聚众行为;
    (2)淫乱行为。
    3、犯罪主体。聚众淫乱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淫乱罪;
    4、主观方面。聚众淫乱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拓展延伸
    卖淫女在酒吧聚众淫乱,涉及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卖淫女在酒吧聚众淫乱涉及的法律责任是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聚众淫乱属于违法行为,涉及到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首先,卖淫女可能会被追究卖淫行为的刑事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面临拘留、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处罚。其次,对于参与聚众淫乱的其他人员,根据其具体行为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此外,酒吧作为场所提供者,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总之,卖淫女在酒吧聚众淫乱涉及的法律责任严重,各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结语
    鉴于聚众淫乱罪的构成要件,本案中嫖娼二名卖淫女不足以构成该罪。聚众淫乱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公共秩序的侵犯、聚众行为和淫乱行为。主体方面,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该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存在直接故意,即明知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其发生。酒吧作为提供场所的一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因此,对于卖淫女在酒吧聚众淫乱的法律责任,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但各方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7 19:4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