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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体户口如何申请结婚证?
释义
    结婚登记及集体户口办理规定,结婚需双方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集体户口办理结婚需带身份证、集体户口卡及封面复印件,开具相关证明后到婚姻登记处登记。《民法典》规定结婚需自愿,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禁止近亲结婚。婚姻无效情形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被胁迫结婚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需在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者需在恢复自由后一年内提出。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内地居民结婚的规定,男女双方需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集体户口一般包括挂在单位的集体户口和挂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集体户口办理结婚登记并不复杂,不管是结婚双方还是其中一方是集体户口,只需带上本人身份证、集体户口卡原件(集体户口中属于你的那一页)、集体户口封面的复印件(主要是为了复印集体户口地址),到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然后到婚姻登记处登记就可以了。当然别忘记把集体户口卡还回所在单位或人才中心。
    一、结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哪些情形婚姻无效?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结语
    根据我国内地居民结婚的规定,男女双方需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集体户口包括挂在单位的集体户口和挂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办理结婚登记并不复杂,只需带上本人身份证、集体户口卡原件和集体户口封面的复印件,到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然后到婚姻登记处登记就可以了。同时,别忘记把集体户口卡还回所在单位或人才中心。根据民法典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同时,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均为无效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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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0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