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共收益物业与业委会的分配方法如下: 1、分配的主要标准取决于物业合同,物业合同里一般会注明小区公共收益有多少是用于物业,有多少为业主收益; 2、如果合同里没有约定,业委会要主动和物业进行协商分配,最好开具书面证明; 3、小区公共收益一般都是属于全体业主的,不属于物业,分配给物业的也只是用于补充维修基金和其他消耗。 小区的公共收益有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利用公共配套如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以及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等一系列的公共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公共收益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维护费、管理费在公共收益中所占的比例。受委托管理公共收益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银行开设专户对公共收益进行专项存储,收支情况单独立账,不能与企业的其他账户合用。管理多个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对每个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单独开户列账。在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受委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代为管理该小区的公共收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