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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诈骗罪可以直接立案吗?
释义
    诈骗罪可以直接立案,数额较大的诈骗案件会被公安机关受理,各地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客观要件(采用虚构或隐瞒事实的方法骗取财物)、主体要件(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和主观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只要诈骗所得或损失达到三千元,即可构成犯罪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由法院判决定罪量刑。
    法律分析
    一、诈骗罪可以直接立案吗?
    对于诈骗案件可以直接向犯罪地公安机关报案,诈骗数额在3千到1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会立案。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二、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用欺骗方法骗取财物以外的其他非法利益的,也不成立诈骗罪。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行为最突出的特点是,就是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产生认识上的错觉,以致“自愿地”将自己所有或者持有的财物交付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的所有权,或者免除行为人交还财物的义务。诈骗的方法多种多样,但概括起来,无非是两类。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如果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以欺骗的方法骗回他人久借不还的欠款的,不构成本罪。无论所骗财物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他人所有,或者转归集体非法占有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诈骗罪属于侵害公民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只要是犯罪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并且诈骗所得或者是公民的财产损失达到三千元的,就可以将该行为人认定为犯罪,会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会移送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结合案件情况定罪量刑。
    结语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数额达到3千到1万元以上。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诈骗行为主要通过欺骗手段获得他人财物,目的是非法占有。只要犯罪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并且诈骗所得或者公民财产损失达到三千元,就可以被认定为犯罪。根据案件情况,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将案件移送到人民法院,由法院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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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5: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