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可以使用哪些证据来证明被告的犯罪行为是由他人所为?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诉讼中,被告有罪的前提是要证明被告有故意或过失犯罪行为。如果被告在犯罪行为中存在责任分担,或者是他人利用被告实施犯罪,可以使用以下证据来证明被告的犯罪行为是由他人所为: 1. 其他证人的证言:除被告本人之外,其他人目击或知情,可以提供证言支持被告的犯罪行为是由他人所为。 2. 调查报告或鉴定意见:调查人员或鉴定人员提供的调查报告或鉴定意见,可以有助于证明被告的犯罪行为是由他人所为。 3. 录像或监控证据:如有录像或监控证据,可以证明被告的犯罪行为是由他人所为。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指控、辩护或者请求提出证据,应当提供证据的来源,证明其真实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三条:证据分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五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犯罪是在他人利用犯罪分子的违法行为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完成的;(二)犯罪是在犯罪分子具有行为能力时被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的;(三)犯罪分子在犯罪中协助他人犯罪,但是自首,或者在侦查机关查清案情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以上法律分析及法律依据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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