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时转移财产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的情况,主要是指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虽然转移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已经得到了对方当事人的明确同意。 换句话说,夫妻其中一方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基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做出的; 第二,转移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转移人的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双方是否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对方当事人都无权要求分割所有人的个人财产。 所有人基于所有权,当然可以自由处分或者转移自己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过程中,既可以赠与给第三人,又可以放弃该份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