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为儿女买的婚房,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的,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子女的赠与,不需分割。如果是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应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可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父母为儿女买婚房,若属于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该子女名下的,应视为对该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若属于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则应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