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开庭时被告人是否必须出庭? |
释义 | 离婚案件中,原告不出庭将被视为撤诉处理,无权再次起诉。被告不出庭则不能缺席判决,因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和财产关系,需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一般案件中,被告经传票传唤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缺席判决。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法律分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 (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 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原告不出庭的后果什么 (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 (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离婚诉讼中,被告应当到庭参加诉讼。 被告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 一般案件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呢?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不出庭将被视为撤诉处理,被告可以提起反诉并可能面临缺席判决。然而,离婚案件的特殊性使得缺席判决不适用于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和权益,以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固和社会公正。一般案件中,被告经传票传唤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和司法程序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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