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而言,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而言,结婚彩礼是男方在婚前给女方的聘礼,是带有赠与性质的。如果给的是女方父母,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如果给的是女方个人,则是女方个人的财产。除非,男方是在领证之后给女方的彩礼,这种情况下,属于婚内赠与,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