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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信访新方式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1.写检举、控告、申诉信。 将检举、控告及申诉的问题通过书信的形式,寄给纪检监察部门,达到本人实施检举、控告、申诉的目的。2.电话举报。 3.当面向有关人员举报。 4网上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信访条例》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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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4: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