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会是否需要投票 |
释义 | 不是必须投票,股东如果有事不能参加股东大会或者自愿弃权的,可以不投票。股东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弃权,任何人不能干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普通事项只需要出席会议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重大事项则需要出席会议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一、公司注销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企业大股东权力有哪些 企业的大股东是指股票所占比例较大的股东与其他股东相比,股东占比最大。权利如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持有每股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权的2/3以上。 三、什么是股东大会出席人数规定 股东大会出席人数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其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05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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