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主体都有谁 |
释义 | 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主体,是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但不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承包人。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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